上海:发布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5方面18条措施
发布日期:2023-07-24                               打印本页

近日,上海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关于印发〈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在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稳就业决策部署的基础上,结合上海实际,从激发活力扩大就业容量、拓宽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强化帮扶兜牢民生底线、推动就业服务质量提升和加强组织实施等5方面,提出了18条具体措施,多措并举全力确保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激发活力扩大就业容量

要加大对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企业扩岗政策支持,将重点工程、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重点民营企业等纳入重点企业用工服务范围,配备就业服务专员,实行“一企一策”定制化服务。大力推进政策“直补快办”,一揽子兑现社会保险补贴、吸纳就业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政策。要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稳岗扩岗服务和贷款业务,用足用好再贷款再贴现工具,充分发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效能,加大首贷、信用贷、中长期贷款投放要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计划,加强社区创业帮扶指导,开展创业培训,推行“创业担保批次贷”模式。要加大技能培训支持力度,研究发布新技能培训项目和重点支持培训项目目录,优化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经费补贴政策,引导企业大力开展职工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评价。

拓宽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

要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延续实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扩岗补助政策。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新招用高校毕业生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要鼓励引导基层就业,稳定“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科研助理招募规模,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原则上2023年所有新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全部面向应届生开放要支持国有企业扩大招聘规模,在沪市属和区属国有企业要安排不低于50%的就业岗位,面向高校毕业生定向招聘。实施上海工程师选调培养生项目,并逐步扩大选调规模。要稳定机关事业单位岗位规模,持续实施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的选调招录工作。支持事业单位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鼓励各区加大优秀高校毕业生储备力度。要提升就业见习质量,落实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支持、引导本市红色资源申报就业见习基地,落实见习补贴政策。要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组织开展“职引未来”系列招聘活动,实施高校毕业生“乐业护航”就业服务专项行动,开展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十个一”就业服务攻坚行动,确保到年底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帮扶就业率不低于90%。

强化帮扶兜牢民生底线

要加强困难人员就业帮扶,实行分类援助办法,落实就业困难人员相关就业补贴,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完善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政策。对吸纳失业人员的用人单位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要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做好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等常规性保生活待遇发放工作。调整失业保险金待遇标准,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推动就业服务质量提升

要推进就业工作信息化,优化就业惠企政策“点单式申请”平台,加强“企业招用员工(稳就业)一件事”系统和上海公共就业招聘新平台建设。要加强基层就业服务能力建设,支持各区打造“15分钟就业服务圈”,在街镇社区建设一批标准化、规范化的“家门口”“楼门口”就业服务站。要强化零工市场支持,鼓励零工岗位供需较旺盛的地区推动公益性零工市场建设,完善零工求职招聘服务。

加强组织实施

要落实市、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责任,协同推进各项稳就业政策落实落地。要强化资金保障,加大资金和服务力量投入,强化监督管理、风险防范,保障资金安全运行。要加强宣传引导,及时更新发布就业创业政策清单,推动政策进园区、进校园、进社区(村),提高知晓度。加强正面宣传和引导,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就业工作的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