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五措并举全面提升农民工市民化质量
发布日期:2023-03-15                               打印本页

   陕西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等9部门近日联合印发《陕西省开展县域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确立一个目标、明确五项任务,进一步落实落细农民工市民化相关政策,促进县域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总体提升。

  一是提高就业创业质量。多措并举稳定和扩大县域就业岗位,提高县域农民工就业稳定性。深化苏陕劳务协作精准对接机制,充分利用东部产业转移作用,提升就地就近就业容量。引导县域大力培育发展劳务品牌,发挥品牌效应,扩大劳务输出规模。不断拓展延伸公共就业服务,落实农民工返乡创业支持政策。依托动态精准就业服务平台,为城乡劳动者提供就业创业政策咨询,就业失业登记快捷服务。组织开展春风行动等专项招聘系列活动,建立岗位信息发布机制,举办各类线上线下招聘活动,搭建劳动者和用工单位桥梁,实现人岗对接、人岗匹配。落实农民工返乡创业支持政策,发挥省级返乡创业示范园区引领作用和百名农民工返乡创业致富能人(带头人)带头作用,带动一批农村劳动者就地就近就业。持续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举办农村创业创新大赛、技能大赛,推荐获奖项目参加全国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创意大赛,以赛事举办营造农村创业创新良好氛围。宣传推介一批全省农村创业创新优秀带头人典型案例,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二是提升技能水平。大规模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持续提升技能素质和稳定就业能力。2023年,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培训脱贫劳动力1.5万人次以上,培养高级工以上高技能人才和乡村工匠300名左右。将返乡农民工作为高素质农民培育对象,实施“头雁”工程,培育高素质农民10000余人。持续提升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县域经济发展,开设适合大龄农民工、青年农民工的培训项目,打造一批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特色优质品牌,培养一批高技能人才和乡村工匠。加快培育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留得住的高素质农民队伍。

  三是强化劳动权益保障。进一步扩大农民工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规模,深入开展全民参保计划。扩大农民工参加职工医保规模,提升农民工异地就医和医保转移接续便捷度。扩大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将农民工全部纳入住院异地直接结算,推进5种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进一步简化优化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促进农民工自由流动和就近就医。充分发挥失业保险民生兜底保障和维护社会稳定作用,鼓励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失业保险,按城镇职工同比例缴费,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等失业保险待遇。建立待遇调整机制,稳步提高工伤保险待遇水平,不断增强保障能力。

  四是加强县域公共服务供给。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挂钩相关政策,支持相关市县保障农业转移人口与城镇居民享受同等公共服务标准。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持续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和督导评估工作,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严格按照“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确保随迁子女应入尽入。全面落实县城取消落户限制政策,进一步放开放宽户口迁移限制,实现稳定就业农民工便捷落户;优化各类户籍业务办理流程,持续提升户口登记工作质量,逐步推进建立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制度;全面落实相关户籍业务“跨省通办”便民措施。

  五是提升基层服务农民工能力。兼顾经济社会发展与县城相当、吸纳农民工较多的镇(街道),建立具有9大服务功能的农民工综合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到“十四五”末,实现全省所有县(区)均至少建成一个功能多元化、服务标准化、终端信息化、人员专业化、点位层次化的农民工综合服务平台,为提高县域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