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营:劳动争议“八调衔接”多元化解纠纷
发布日期:2022-12-07                               打印本页

近日,王某来山东省东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大厅受理窗口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2.7万元劳动报酬、加班费和经济补偿金。不同于以往案件受理,大厅工作人员并未按既定程序先进行受理登记,而是先征询了申请人及被申请人东营某电子公司意见,为其出具了案前调解建议书和委托调解函,移送至市人民调解中心进行调解,最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2.2万元。这是今年山东省东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建立劳动人事争议“八调衔接”机制、启动案前调解工作以来,委托调解成功的首起案件。

2022年东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创新建立了劳动人事争议“八调衔接”机制。该机制坚持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劳动争议案件办理前后全环节、全流程,一方面,启动立案受理前的案外调解,以减少群众诉讼负担,减少劳动争议案源。另一方面,加强仲裁裁决前的裁前调解,提高调解成功率,促进双方柔性止争。秉持人社部门“全员调解”新理念,在做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依法调解同时,根据劳动争议不同类型,选定职能相关、业务相近科室积极参与劳动争议调解,力求在参与调解中进一步查缺补漏、完善措施、提升水平。首批已有78起案件分别移送至劳动监察支队、劳动关系科、社保中心等相关科室单位进行调解。

充分利用各级人民调解机构专业性、全面性优势,当地在做好人社部门行业性调解工作的同时,将适合的劳动争议案件通过多种方式移送人民调解机构内设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进行调解。(钱静 刘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