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开发公益性岗位助就业困难人员“端稳饭碗”
发布日期:2021-11-30                               打印本页

今年年初,江苏省政府将“新开发7000个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写入年度民生实事。江苏省人社厅把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作为“两在两同”建新功和“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重要抓手和着力点,凝聚各方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的公益作用、民生效用和社会效益。

疫情的常态化防控让一些没有稳定岗位的就业困难人员失去了收入来源。今年8月,江苏省人社厅下发通知,明确各地可以在环境消杀、卡点值守、核酸检测服务、防疫物资对接、防疫风险排查等与疫情防控有关领域开发临时性公益性岗位,用来安置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符合条件的城乡就业困难人员。按照规定,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月工资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采取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用工单位应为安置人员办理社会保险;无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应当为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南京、扬州两地分别开发了275个、230个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支持当地疫情防控。

针对以往公益性岗位存在领域窄、数量少、层次低,且以保洁、保绿、保安和协管员等岗位为主的问题,省、市就业主管部门不断拓宽公益性岗位领域,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多样化选择。同时明确公益性岗位的工资待遇、补贴标准等具体内容,对公益性岗位安置期满仍然难以通过市场化渠道实现就业的特殊困难人员,允许进行二次安置。江苏人社与省残联合作开发“残疾人之家”公益性岗位;与省林业局联合开发护林员公益性岗位,提升林业资源网格化管理水平;与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联合开发护渔员公益性安置退捕渔民。各地还结合本地实际开发适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公益性岗位。

截至9月30日,全省今年新开发公益性岗位11784个,新安置就业困难人员7946个,提前完成“新开发7000个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城乡就业困难人员”的年度民生实事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