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持续推进禁捕退捕渔民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发布日期:2021-10-12                               打印本页

为加强禁捕退捕渔民就业帮扶和安置保障,持续做好禁捕退捕渔民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近日江苏省人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禁捕退捕渔民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对下一步加强禁捕退捕渔民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通知》要求,相关市(县、区)要动态掌握禁捕退捕渔民培训需求,对培训意愿进行一次再调查再摸底,特别是对未到退休年龄无工作、离职转岗、灵活就业的禁捕退捕渔民,要一人不落联系问询一遍加强服务保障,精准掌握情况,面向有培训需求的渔民继续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和途径,加强政策宣传,主动公开本地培训项目、报名渠道、培训政策等信息,以方便渔民及时了解培训相关信息。

《通知》提出,各地要坚持市场导向,加强禁捕退捕渔民职业技能培训供需有效对接。对有培训意愿的渔民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优化课程设置,合理编排班次,科学组织培训,确保培训质效。定向发放职业培训券,采用“通用券+面值券”等模式,向渔民推送适合的培训工种和培训项目,激发其参加培训的主动性。适时增加船舶操作类、水产养殖类、康养服务类等适合渔民特点、容易接受的培训课程,提高培训的针对性。经培训后,组织技能等级评价和考核时,可根据渔民文化程度水平,适当减少理论内容的考核。鼓励各地挖掘典型案例,及时报送经验做法,共同做好宣传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