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开展直接采认台湾地区职业资格工作
发布日期:2021-04-19                               打印本页

近年来,福建省人社厅围绕推进海峡两岸行业标准共通,积极探索完善人社领域促进两岸融合发展、保障台湾同胞享受同等待遇的政策措施,率先开展直接采认台湾地区职业资格工作,对台胞来闽发展具有积极促进作用。

应通尽通,更大范围直接采认

开展直接采认台湾地区职业资格。找准台湾地区职业资格与国家职业资格的近似点,通过比对论证、送审报批,对两岸职业标准相近度在60%以上的20个职业技能资格予以直接采认;并按照结构框架相似、报考条件相当、职业管理要求相近、产业发展急需的原则,确定持台湾地区有权机构颁发的14项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的执业人员,可对应大陆相应职业资格,按其证书许可范围在福建开展相应业务。

开展台湾职业资格直接采认职称。找准台湾地区职业资格与专业技术职称的相通点,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开展台湾地区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技术士)直接采认相应职称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取得《台湾地区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技术士)考试及格证书比照认定职称目录》所列的52项考试及格证书、并在福建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台湾居民,可直接认定助理级职称,符合学历或资历条件的可比照认定中级职称或申报高级职称。

开展台湾专业技术人员直接聘用。找准台湾地区职业资格与单位自主聘任的结合点,积极推进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改革,先后出台《关于做好在闽就业台湾医师聘任工作的通知》《福建省引进台湾地区全职教师资助计划实施办法》等,允许相关用人单位在相关专业技术职务基本任职条件的基础上,自主设定聘任条件,直接认定其专业技术水平,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自主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并发放聘任证书。

落实同等待遇、深化应通尽通福建已从5项职业技能资格直接采认先行先试拓展到20项相近职业技能资格全面铺开;从职业技能资格直接采认先行先试拓展到相关序列52项专业技术职称采认全面铺开;从平潭县先行先试拓展到全省全面铺开。目前,已有61名台胞通过等级认定、1118名台胞通过直接采认、4224名台胞通过考试分别取得相应的国家职业技能资格证书,173名台胞通过比照认定、评审等方式取得国家专业技术职称,用人单位自主聘任台湾医师111人、台湾教师近500人。

惠民便民,更实举措优化服务

高位推动与社会参与相结合。通过媒体宣传、政策解读等方式,让更多台湾同胞知晓采认政策。同时,支持两岸社会化机构参与职业资格采认工作,为台胞提供“培训—确认或考证—就业(创业)”一条龙服务。

人才引进与保障跟进相结合。支持台资机构在闽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实施海峡博士后交流资助计划等,全方位深化两岸人才交流合作。支持在闽台胞按规定参加社保,依法同等享受就业创业等优惠政策。支持在闽台胞同等享受公共服务、参评人才项目、参评表彰奖励等。

线下办理与线上服务相结合。按“最多跑一趟”精神,对取得直接采认职称目录所列证书的台胞,可到人社部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比照认定职称手续。该省还将建设在闽台湾专业技术人员统一信息发布平台,探索建立直接采认的预申报模式,线上预审、先出认证,落地就业后再发放线下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