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出台18条措施加快博士后事业发展
发布日期:2020-08-10                               打印本页

为进一步加快博士后事业创新发展,重庆市近日印发《进一步加快博士后事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包含加大博士后资助力度、加强博士后招收工作、增设博士后培养平台、拓宽博士后成长通道、促进博士后创新成果转化、提升博士后服务水平六个方面的18条具体措施。

《措施》从博士后引进、培育、评价、使用等各环节入手,将普惠支持和重点支持相结合,将个人资助与平台扶持相结合,突出精准支持和人性化服务,并对博士后的科研资助、研发平台、安居保障、子女入学等需求给予重点保障,旨在更好地助力青年人才集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在招收工作方面,《措施》鼓励设站单位招收海外毕业博士全职进站,对进站博士后提供一次性10万元科研启动资助。同时,依托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平台,推动川渝博士后培养合作,开展博士后平台资源共享,鼓励第三方机构和个人引荐博士后。

在资助政策方面,《措施》资助力度由择优资助的方式调整为对符合条件的人选全覆盖。扩大“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研究项目特别资助”等资助数量,给予最高每人两年60万元培养经费资助,并实施重庆大学博士后专项支持计划、博士后自然科学基金专项等。

在职称评定方面,对全职博士后人员进站满1年,研究成果或业绩突出,经2名导师署名推荐、设站单位考核合格的,可申报认定副高级职称;全职博士后人员出站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研究成果或业绩突出,经2名同行专家署名推荐、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可申报评定正高级职称。

在人才服务方面,在渝博士后将纳入重庆市人才安居政策、英才服务管理办法范围,发放“重庆英才服务卡”,可按规定享受个税减免、子女入学、医疗保健、休假疗养和学术交流、住房保障、旅游出行、配偶就业、交通便利等服务。(易君 侯昌贵 杨永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