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实施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激励措施
发布日期:2020-02-20                               打印本页

  近日,广东省人社厅印发通知,提出在各类项目评选对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才予以倾斜实施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激励措施等七大举措。

  通知指出,对参加疫情防控阻击战获得嘉奖奖励以上的医务防疫人员,申报副高级或正高级职称评审时给予激励政策;对参加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医务防疫人员适当放宽实践能力考试、基层工作经历、资历条件等要求;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开辟“绿色通道”,可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在2020年卫生、医药、自然科学研究、交通运输等相关专业职称评审中,与疫情防控相关的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作总结、病历等成果可替代论文,疫情防控相关业绩作为有效业绩,并增加其在评审中的权重。对获得嘉奖以上奖励的专业技术人才,可参照医务防疫人员适当放宽职称申报的学历、资历条件。

  通知强调,在2020年度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遴选推荐,以及各地人社部门开展的人才项目选拔中,对在一线参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并发挥积极作用、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予以倾斜将防疫科研人员和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才,作为申报人社部杰出专业技术人才表彰的优先推荐对象。

  通知明确,在2020年度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遴选推荐和省博士工作站评审中,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倾斜力度助力企业渡过难关此外,2020年度广东省青年优秀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博士后项目的遴选组织实施,向参加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并发挥积极作用的博士博士后以及相关领域重大公共卫生科研课题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