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在省内六州开展基层职称“双定向”评聘
发布日期:2019-11-19                               打印本页

近日,青海省六州基层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首次评审工作圆满结束,共有195人取得了“定向评价、定向使用”专业技术资格。新的评聘办法让“老黄牛”能够靠付出享优先、“土专家”可以凭能力晋职称、“秀才郎”愿意赴(留)一线展抱负。

根据国家和青海省相关部署,省人社厅研究出台《关于在省内六州开展基层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工作方案(试行)》,在省内六州水利、林草、农牧行业启动基层职称“双定向”机制,即让六州“自己评、自己聘”,使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空间更大、晋升机会更多,让他们在基层大有可为、可有大为。

六州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可自愿申报基层“双定向”职称资格,也可申报全省统一的职称资格。获取基层“双定向”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由其单位按规定聘任。

为了发挥基层用人主体主导作用,省上将基层副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至各州,中级职称评审权下放至各县(市)。同时优化申报条件,对任现职以来个人年度考核连续3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可提前1年申报职称。注重基层一线服务经历,突出职业道德、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和实际工作业绩,对论文和科研不作硬性要求,规定可以用能够体现专业水平的工作总结、工程项目设计方案、项目验收报告、典型病例病案等标志性业绩代替论文。向乡镇一线倾斜,对工作满20年、25年并在乡镇连续工作满10年、15年,且仍在乡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申报中级、副高级职称;对在青南等艰苦地区乡镇连续工作10年以上的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可参照高海拔工龄折算政策计算服务年限。向待聘人员倾斜,对在定向评价前已取得全省统一职称、因受单位岗位比例限制尚未聘用的基层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岗位和专业对口情况,可在本地区单独核定的定向评价高级、中级岗位内优先予以聘用。放宽申报专业要求,对从事现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及以上,实践证明能胜任相应专业技术工作的,不要求申报人所学专业必须与申报专业一致或相近,只需申报专业与本人从事专业(岗位)一致即可。单独划定部分考试合格标准,对护士执业资格、卫生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高级职称专业能力测试实行“三区三州”单独划线。(张晓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