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进一步精简海外人才服务事项办理要件及流程
发布日期:2019-10-11                               打印本页

  近日,天津市人社局对海外高层次人才科研及教学用品进境免税资格确认等三个行政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和要件进行调整,进一步简化申报要件,优化办理流程,便利了办事群众,提升了服务效能。

  一是进一步减少申报要件,扩大服务便利。“海外高层次人才科研及教学用品进境免税资格确认”减少要件1项,用人单位在办理时,不需再提供通关免税物品清单。“留学人员国(境)外学习及工作年限认定”减少申报要件3项,申请人不需再提供人才“绿卡”、引进人才基本信息情况登记表和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证书。

  二是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提高服务效率。“留学人员国(境)外学习及工作年限认定”服务事项由原来的市引才服务中心、留学服务中心两级审核,调整为市引进人才服务中心直接一级审核办结。取消了“非教育系统公派出国留学申请”服务事项市人社局复审环节,由市引进人才综合服务中心资格审核后,直接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评审,审核通过名单报市人社局备案。

  下一步,市人社局将继续深入窗口一线,定期开展体验式调研走访,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理要件,积极主动解民难、排民忧、顺民意,切实解决好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