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57项职业资格可直接认定职称
发布日期:2019-06-27                               打印本页

为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减少人才重复评价、降低社会用人成本、激发人才活力,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社厅印发通知,明确57种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职称,进一步促进了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其中,准入类职业资格29种、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20种,国务院已取消的部分职业资格8种。

一是减少重复评价。对已取得对应目录内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无需重复参加与之对应专业层级的职称评审,无需办理认定手续,无需申请换发与之对应的职称证书。在岗位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申报高一级职称等需要职称证书时,可直接出具职业资格证书,与职称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二是降低社会用人成本。用人单位可按照对应关系,按照相关任职条件、聘任程序和岗位空缺情况,将专业技术人员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按有关规定需经注册登记的职业资格,注册后方可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三是激发人才活力。各市、县(区)人社部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时建立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衔接工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提供便利,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