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七项就业政策助力民营企业招人
发布日期:2019-05-24                               打印本页

北京人社局还推出七项鼓励企业稳定和扩大就业政策,助力2019年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

据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9年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从2019年4月15日开始,为期一个月。活动期间,全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举办各类招聘洽谈会198场,开展职业指导活动349场;3913家民营企业参加到招聘月活动中,提供岗位信息11.9万个,其中2.8万个适合高校毕业生,1.4万个适合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1.2万人在活动中达成初步就业意向;共签订职业技能(创业)培训意向5771人;提供维权及法律援助1612人次;制作并发放政策宣传资料7.58万份。

民营企业是北京吸纳就业的主力军,吸收了全市企业从业人员总量的70%以上,全市各级人社部门高度关注和支持民营企业发展,针对民营企业发展阶段的不同特点和需求,为民营企业提供精准识别、精准指导、精准匹配、精准支持的“四精准”全方位服务。

与此同时,市人社局还推出定额税收减免、失业保险返还、技师和高级技师培训补贴等七项鼓励企业稳定和扩大就业政策,助力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

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

北京市生产服务一线从事技能操作且履行失业保险缴纳义务的技术工人,在市人社局公布的定点培训机构参加技师或高级技师培训,并通过考核鉴定取得相应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享受平均1500元的技师、高级技师培训补贴。(王天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