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响和谐劳动关系更强音——党的十九大以来我国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成就回顾
发布日期:2019-10-17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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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和谐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党的十九大以来,我国按照党中央提出的“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的目标要求,全方位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

建章立制——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和公信力取得“双丰收”

“现在我们和其他一些政府部门协调工作,感觉腰杆硬了。以前是我们自己重视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现在是各个部门都重视。”这是前不久记者在中部某省份采访和谐劳动关系选题时,一位市级仲裁院院长在座谈时发出的感慨。这位院长口中所说的“腰杆硬了”,源于一份文件的“撑腰”——2017年3月,人社部会同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等八部 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完善多元处理机制的意见》,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人社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发挥职能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多元争议处理格局。

“目前,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已普遍被纳入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议事日程,全国已有31个省级单位将这项工作纳入了综治工作或平安建设考评,有的地方还纳入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格局基本形成。”人社部调解仲裁管理司相关负责人表示。

在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格局基本形成的同时,调解仲裁制度机制建设也逐步健全,初步形成了调解仲裁法律政策体系。

作为对这个政策体系最好的“注解”,2018年,人社部发布了《关于下发第一批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目录及地方范本的通知》,包括7个调解制度和7个仲裁制度。这也标志着我国已经建立了“法律、规章、政策、制度”四级仲裁法律制度体系。

在制度性框架健全之后,调解仲裁效能建设提速进入“快车道”。协商调解、“互联网+调解”等调解手段都呈现出高效率,仲裁准司法制度优势进一步体现、裁审衔接不断加强,仲裁终结率显著提高、前置作用进一步发挥。

今年3月,网络媒体出现国内某大型二手车交易平台欠薪、变相裁员等问题的报道,涉及183名职工,其中农民工97名。北京市人社局立即与企业方和职工方联系核实相关情况。该局主动约谈企业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并当场发出《仲裁建议书》,与企业建立群体性事件定期汇报机制。不久,183名职工与企业就解除劳动关系达成一致,这起群体性事件得到妥善处理。协商调解在其中发挥了基础性作用。

在发挥仲裁准司法制度优势方面,2017年,人社部修订并重新发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细化了终局裁决的适用范围,明确了标的金额单项计算,有效增强终局裁决的可操作性;新增“仲裁调解”“简易处理”“集体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等内容。今年上半年,全国仲裁案件终结率达到67.6%,越来越多的争议案件在仲裁阶段实现“案结、事了”。

效能提升的同时,通过加强仲裁机构和队伍建设,夯实调解仲裁基础建设,调解仲裁的公信力也得到进一步提升。这可以通过一组数字来证明:目前,全国300人以上大中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建率超过50%,多层次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网络进一步建立健全;全国乡镇(街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中心)设立的调解组织组建率超过93%。

“我们的队伍越来越壮大、专业,调解仲裁的公信力也在提高。虽然工作节奏紧张,但我们内心充实。”记者在山东青岛采访时,一名仲裁员这样对记者说。

治欠保支——制度建设和专项行动为根治欠薪上“双保险”

今年7月18日,伴随着炎炎夏日,一场特别的发布会被国内各大媒体热切关注。

“常州市科慧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拖欠47名劳动者劳动报酬332.9万元,安徽众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拖欠138名劳动者劳动报酬460.7万元,黄石富鼎智能设备有限公司拖欠7名劳动者劳动报酬10.8万元……”

在人社部会同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部际联席会议其他单位举行的这场专题新闻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除了介绍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还发布了2019年第三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黑名单”制度是党的十九大以来我国劳动保障监察取得积极工作进展的一个缩影。近两年来,相关部门紧锣密鼓开展加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建设和加强专项执法行动两项措施,为2020年实现基本无欠薪上了“双保险”。

在加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机制建设方面,相关部门不但给出了时间表和路线图,更进一步明确了省级政府的考核责任。为此,人社部起草并提请国务院办公厅在2017年12月7日下发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明确对省级政府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了考核内容、考核方法、考核等级划分和考核结果运用。

“这次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对省级政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考核办法,目的是通过实施考核,进一步落实各级地方政府的属地监管责任,推动各地把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工作部署落到实处,努力实现到2020年基本无拖欠的目标。”人社部相关负责人在解读《考核办法》时表示。

切实解决问题,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就要出真招、实招。

《考核办法》要求,对考核等级为C级的,由部际联席会议对该省级政府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约谈,会带来压力,同时也能转化为动力。

在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建设方面,人社部继续推动各地落实《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和《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全国各级人社部门持续将多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

沉疴用猛药,对于拖欠工资的“老赖”,惩戒必须多管齐下。

“无论是拖欠332.9万元还是10.8万元,只要上了这个‘黑名单’,均被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这些违法单位和个人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等方面实施联合惩戒。”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说。

在完善制度的同时,专项行动也贯穿全年。

不妨来看一下2017年全年专项行动的时间轴:

2月,组织开展欠薪陈案专项整治;3月,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检查;6月,组织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与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行动;12月,开展全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集中宣传活动,同步启动全国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

“在这里我们向各位,并通过各位向媒体向社会郑重承诺,我们将做到有案必查,查必有果。问题不查清、不解决,坚决不销案。”在发布会上,人社部劳动监察局局长王程如是说。

开拓创新——试验区建设与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成果“双璀璨”

今年1月16日,《苏州日报》刊登的一则消息引起广泛关注——苏州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数量居江苏省首位。

作为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的典型,苏州市的创建活动其实是和全国各地的创建活动“同频”的。党的十九大以来,人社部、全国总工会、中国企联/全国工商联共同组成的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持续深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

经严格评选和审核,今年3月,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下发了《关于表彰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的决定》,评选出342家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50个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

7月11日,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在北京召开全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胡春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评选过程和标准严格,表彰大会规格高,我参加表彰大会感到荣耀,同时也感到荣誉的背后是更大的责任。我们一定珍惜这个荣誉称号,将园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做得更好。”安徽省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关负责人说。

人社部劳动关系司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此次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对引导企业自觉践行社会责任、团结凝聚职工建功立业,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和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推动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将产生深远影响。

在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同时,根据中央决策部署,人社部牵头积极指导地方开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设。天津市滨海新区、苏州工业园区、成都市新都区、深圳市盐田区,结合本地实际开展了各具特色的综合试验区建设,其他省份的部分地区也自行组织开展了综合试验区建设。

“综合试验区在劳动关系预警预测机制、劳动关系治理体系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工作方式方法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创新,在创新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体制机制制度和方式方法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人社部劳动关系司相关负责人表示。

党的十九大以来,在劳动关系领域还有一件值得书写的改革成就: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人社部牵头研究制定了《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并提请国务院于2018年5月印发实施。

“这次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举措的出台,是继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之后的国有企业工资分配制度的又一次重大改革,标志着与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国有企业工资分配制度体系基本形成。”人社部劳动关系司相关负责人表示。

此外,自2017年以来,人社部在15个省份63个城市持续开展制造业人工成本季度监测试点工作,监测企业3000余户。

“这些监测有利于帮助政府部门了解制造业发展,增强产业扶持政策的精准性。同时,有利于及时跟踪监测制造业人工成本情况,当出现行业人工成本结构失衡、人工成本投入效益产出下降等情况时,政府部门可以及时调整政策,企业可以快速采取措施。”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庞诗说。

在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的历史维度上,回望党的十九大以来我国所取得的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成就,让我们愈发坚信,和谐劳动关系的强音将在新时代更加响亮。(王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