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颁布新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发布日期:2019-01-07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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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人社部办公厅颁布中式烹调师等26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见附表1)。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是在职业分类的基础上,根据职业活动内容,对从业人员的理论知识和技能要求提出的综合性水平规定。它是开展职业教育培训和人才技能鉴定评价的基本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结构图见附表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人社部根据这一规定,牵头组织开发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截至2015年底,先后颁布946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这些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对引导职业教育培训、规范技能鉴定评价、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等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7年9月,经国务院同意,人社部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规范实施《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人社部修订颁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年版)》,并启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所涉及职业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制定修订工作。
  根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年版)》要求,每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均须经过立项、开发、审定、颁布共4个阶段13个环节的工作流程,其中仅审定阶段就包括预审、初审、征求意见、修改、终审等5个环节,以确保标准编制质量。目前,除中式烹调师等26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外,另有25个标准也完成了立项、开发、审定工作,拟由人社部会同有关部门联合颁布。上述标准颁布之日起,原相应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同时废止。
  人社部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是人社部提供的一项重要公共服务,标准具体内容将在人社部官网公布,为社会公众提供网络查询服务。该负责人同时表示,人社部将加大工作力度,加快职业标准开发,除陆续颁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外,还将指导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牵头开发行业企业评价规范,推动成熟的行业企业评价规范上升为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同时鼓励龙头企业在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基础上开发应用体现国际最新技术的企业评价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