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办公厅印发通知在人社系统窗口单位开展业务技能练兵比武试点工作
发布日期:2018-12-11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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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人社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试点工作的通知》,在人社系统窗口单位开展业务技能比武练兵试点工作。

  《通知》指出,开展业务技能练兵比武,对提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窗口单位经办队伍能力素质、夯实行风建设基层基础、推进“放管服”改革和审批服务便民化具有重要意义。广泛开展业务技能练兵比武,凝聚共识、打造品牌,为适时组织开展全国性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积累经验。

  《通知》强调,要以开展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为重要抓手,采取“试点—总结—完善—推广”的方式,不断提升窗口单位服务质量和服务效能。要广泛开展岗位练兵,以窗口单位全体人员为对象,以人社业务知识和窗口服务技能为主要内容,实现省、市、县、乡镇(街道)、社区(村)各类窗口单位全覆盖,前后台经办人员、编制内外人员全覆盖,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练兵活动,寓练兵于日常工作之中。要认真组织技能比武,在广泛开展岗位练兵的基础上,自上而下部署发动、自下而上逐级开展技能比武,以比促练、以练促用,打破业务领域界限,举办综合性比武,暂不具备条件的,可按不同业务领域分别举办单项比武。要建立健全标准体系,集合各业务部门资源,组织编制涵盖各领域、多题型的试题库,加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力度,实现全省范围内对外办理事项名称统一、标准统一、信息系统统一,按照贴近实战的原则,科学搭建技能比武操作信息平台,确保技能比武与业务工作完全契合。

  《通知》要求,要建立试点工作领导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和要求,保障工作经费,加强工作调度,及时研究分析试点中的困难和问题。要周密策划实施,认真制定试点工作方案,严明工作纪律,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将活动办出实效、办出影响,打造行风建设“新名片”。要强化宣传引导,将练兵比武活动宣传到每一个窗口单位、每一名工作人员,调动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主动邀请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现场观摩,多方位展示窗口单位服务内容和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