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际联席会议发布《2018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细则》
发布日期:2018-09-10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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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属地责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96号),近日,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际联席会议印发《2018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细则》(以下简称《考核细则》),部署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18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年度考核。

据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人介绍,今年的《考核细则》共有考核指标65项,分为加强组织领导、工程建设领域欠薪源头治理、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工资支付诚信体系、依法处置欠薪案件和加强执法能力建设等5个方面。《考核细则》将继续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突出年度考核重点,注重考察治理欠薪实效。根据2017年度考核实施情况并结合各地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形势,部际联席会议在《考核细则》中,重点加强了对落实主管部门特别是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强化对欠薪失信企业信用惩戒以及推进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的考核力度,加大相关项目的分值权重,充分发挥考核的正向导向作用,指导和督促各地区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的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各项工作部署能够真正落实落地。

另据了解,部际联席会议将于2019年初组织实施考核,考核结果报国务院同意后,将通报各省级政府并抄送中央组织部,作为对各省级政府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的参考。

链接:《2018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