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开展“社保扶贫百日攻坚行动” 实现贫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
发布日期:2018-08-20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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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是全国6个重点扶贫省份之一,贫困量大、面宽、程度深。社会保险扶贫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党中央、国务院打赢脱贫攻坚战略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今年以来,在厅党组统一领导下,全省社保机构按照统一部署,在“政策扶持、组织保障、数据精准、经办服务”上出实招,扎实开展“社保扶贫百日攻坚行动”。截至2018年6月底,全省16周岁以上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由政府代缴保费和待遇保障人员均实现了全覆盖,人数达到484万人,其中16至59周岁已享受政府代缴279万人,60周岁以上已享受待遇205万人。

一、落实财政资金,强化组织保障

省委、省政府和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将社保扶贫纳入全省扶贫攻坚计划,制定社保扶贫专项方案,由省委统一下达,省政府督查室督查督办,并将此项工作列入《2018年全省十项民生工程及20件民生实事实施方案》,各级财政部门共安排4.91亿元为贫困人员全额代缴最低标准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人社厅、财政厅、民政厅、省扶贫移民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7〕984号),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各级人社、财政、民政、扶贫部门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精准发力,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2018年3月27日,省财政厅、省人社厅联合发布《关于下达2018年度省级财政困难群众社会保险个人缴费代缴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18〕26号),省财政厅向各地预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代缴资金3.37亿元,以此为标志,全省社保扶贫百日攻坚行动正式启动。

二、双向核实信息,精准识别对象

为确保贫困人员信息真实可靠,省人社厅与省民政厅、省扶贫移民局签订数据交换协议,建立数据共享和定期比对机制。省社保局在获取贫困人员名单的基础上进行比对校验,将16至59周岁缴费年龄段和60周岁以上领取待遇年龄段人员信息全面发布给各地。各地在省级发布数据的基础上主动对接当地民政、扶贫移民等部门,经相关部门确认后,作为贫困人员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府代缴和享受待遇相关手续的依据,确保贫困人员实名制管理,在制度上、措施上尽量避免错漏。

三、倒排时间进度,建好五本台账

按照“管理到县、精准到人”的经办工作目标,省社保局印发了《关于做好社会保险扶贫经办工作的通知》(川社险办〔2018〕6号),成立社会保险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重点目标管理月调度、周通报机制,及时督导督办。通过全省统一的全民参保登记库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库信息共享联动,对贫困人员参保缴费和待遇享受情况进行监控管理,建好“五本台账”:即《贫困人员数据核实台账》、《贫困人员参保缴费台帐》、《贫困人员享受待遇台账》、《不在办理范围内贫困人员的明细台账》、《社保扶贫工作进度台账》,作为开展调研督查和工作考核的依据,对行动滞后、扶贫政策落实不力的,予以重点督导。

四、开辟绿色通道,确保落实到位

各级社保机构按照"省级部署、市州督导、县区主抓、乡(镇)落实"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举措。各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开设困难群体办理社保业务绿色通道,有条件的地方试行在村(社区)办理社保业务。同时,对交通不便、行动不便的贫困人员开展上门参保缴费、资格认证等服务工作,提升群众满意度。

五、实施动态管理,提升服务质效

结合全民参保计划,对贫困人员实施动态管理,因户施策、因人施策,引导贫困人员脱贫后不断保、多缴费。与此同时,以大力开展社会保险扶贫为契机,组织实施“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将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向基层延伸,打造方便快捷的基层经办平台,为贫困地区参保人员提供安全、便捷、优质的服务,提升经办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