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办国办印发《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对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别制定了职位设置、职务升降等方面的规定。两类公务员设置11层次,对应公务员相关级别。其中,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务,从专业技术员到一级总监对应公务员26级到8级。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从二级行政执法员到督办对应公务员27级到10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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