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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申请
申 请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填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

    申请人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非当场申请的可用复印件、传真件或电子图像文件)或其他证明文件,向受理机构提交书面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提出申请,具体申请办法根据网站相关栏目发布的说明办理。

    (2)书面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当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提交申请表,当场提出申请。

    为提高效率,申请人对申请信息的内容描述要详尽、明确,尽可能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受 理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受理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2号全国人才流动中心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四8:30—11:30,14:00—16:30;周五整理政府信息申请事务(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010-64221170、64220319

    传真电话: 010-64221170

    通信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2号全国人才流动中心

    邮政编码: 100013

    附件: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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