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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717823004/2021-00066
  • 分       类|
    ;
  • 发布单位|
    农民工工作司
  • 发文日期|
    2021年01月14日
  • 标       题|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271号(社会管理类185号)提案的答复
  • 发文字号|
    人社提字〔2020〕91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271号(社会管理类18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14日 字体:[ ]

人社提字〔202091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农民工社会地位,有效破解“用工荒”的提案收悉,经商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设立全国统一的农民工管理和服务机构问题

农民工是推动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民工工作,2006年,建立了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切实做好农民工工作。2013年,为进一步加强对农民工工作的组织领导,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由31个部门和单位组成,作为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负责组织拟定和审议农民工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组织推动农民工工作,督促检查各地区、各部门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统筹协调解决政策落实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民工工作司。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也普遍成立了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有力推动了农民工工作落实。近年来,国务院农民工办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制定年度农民工工作要点,组织开展全国农民工工作督察,大力宣传各地典型经验做法,指导推动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落实完善政策措施,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为农民工提供就业信息、社会保障、法律援助、文化娱乐等全方位综合性服务,关心关爱农民工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形成。

下一步,国务院农民工办将进一步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指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围绕促进农民工融合发展的目标,加强调查研究和督促检查,全力做好稳定农民工就业和返乡创业工作,加快提升农民工职业技能,强化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维护,提升农民工享受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促进农民工社会融合。

二、关于加强培训提升农民工综合素质问题

培训是就业之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民工素质提升工作,《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0号)对加强农民工培训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大力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及综合素质培训。

在培训组织方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全国组织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春潮行动”、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面向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大规模开展就业技能、岗位技能提升、创业创新等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专业技能和胜任岗位能力。2019年,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农民工补贴性职业培训741.4万人次。住房城乡建设部先后印发《关于加强建筑工人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人〔20154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工种目录的通知》(建办人〔201776号),建立行业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指导各地规范开展相关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全国总工会实施全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五年规划(20152019年),制定《重大工程建设劳动和技能竞赛工作指南》,组织农民工积极参加技能提升活动和“五小”创新活动,建设中国职工经济技术信息化服务平台,开展网上练兵。20162019年,各级工会共组织566.6万人次农民工参加技能培训,112万名农民工通过培训晋升了技术等级;组织2380.8万人次农民工参加技能比赛,117.2万名农民工通过技能比赛晋升了技术等级。

在培训内容和形式方面,不断加强职业技能、通用职业素质和求职能力等综合性培训,将职业规范、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环保和健康卫生等内容贯穿职业技能培训全过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加大对家政服务、医疗护理、快递人员等急需紧缺职业以及高危行业从业人员、退役军人、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的技能培训,并在职业院校全面开展职业培训。根据制造业重点领域、现代服务业和乡村振兴对技能人才的需要,以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积极开展相关职业(工种)技能培训。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改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人〔20199号)等,加强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为提高培训实效,各地逐步推广工学一体化、“互联网+职业培训”、职业培训包、多媒体资源培训等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满足农民工多样化、个性化培训需求,并扩大培训供给,实行市场化社会化培训机制,支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实训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等做好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推出“百日免费线上技能培训行动”,推出覆盖100个以上职业(工种)的数字培训资源,方便疫情防控期间有需求的广大劳动者随时参加职业培训。

在完善培训考核体系方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进职业技能培训与评价有机衔接,完善技能人才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多元化评价方式,建立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为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广大劳动者提供便利的培训与评价服务。

在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方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针对包括建筑业在内的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和创业培训,并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对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在培训期间按规定给予生活费补贴。2019年,财政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提取超过1000亿元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2020年中央财政安排就业补助资金547.3亿元,支持各地落实包括职业培训补贴在内的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可按规定享受上述补贴政策。

在培训宣传方面,近年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有关中央媒体、部属媒体、新媒体、系统矩阵对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政策进行广泛宣传报道。采用在线问答、热线电话等方式,对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政策进行答疑解惑、全面解读。多渠道公开职业培训信息,提高新生代农民工对就业趋势、培训政策、课程内容等信息的知晓度。

下一步,各地区、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力度,不断加强培训针对性有效性,督促落实职业培训补贴等各项政策,切实提高培训质量,提升农民工综合素质,并针对建筑业用工特点,引导建筑企业加快自有建筑工人队伍建设,完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保障产业工人各项权益。

三、关于拓宽政治参与渠道问题

积极推动农民工政治参与是促进农民工社会融合的重要手段,《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0号)明确要求,要保障农民工依法享有民主政治权利,采取切实措施拓宽农民工政治参与渠道。

一是注重吸收农民工进入党团工会组织。中央组织部每年下达产业工人(含农民工、劳务派遣工)等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引导各地各部门注重做好在优秀农民工中发展党员工作,近年来,农民工中发展党员数量稳步提高。农民工在工会代表大会、工会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中的数量和比例也有增加,中国工会十七大代表中,农民工76名,占3.8%,全总十七届执委会委员中,农民工占2.1%,各级地方工会中,农民工在工会代表、委员中的比例也适当增加。共青团中央注重发展优秀青年农民工入团,对做好包括青年农民工在内的各领域优秀团员推优入党工作提出要求,在发展团员计划分配中,充分考虑青年农民工群体。

二是提高农民工在相关活动中的参与度。全国总工会逐步加大农民工在劳模评选中的比重,在推荐的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人选中,农民工比例由2016年的10.8%增长到2019年的14.96%。选树宣传“大国工匠”年度人物陈行行,全国“最美职工”许纪平、陈亮等农民工先进典型,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各级团组织深入各类青年农民工群体,了解倾听他们的工作生活困难,通过“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等活动载体,在各级“两会”上发出集中呼吁,推动解决实际问题。2018年、2019年,开展“快递从业青年服务月活动”,各级团组织开展咨询服务3.3万人次,组织关爱慰问5105场次,覆盖快递从业青年41.8万余人。

下一步,各有关部门、各地区将继续做好农民工发展党员工作。适当提高工会领导班子中农民工兼职副主席数量和比例。加强对农民工团员的联系和管理,将青年农民工纳入优秀团员、团干部评选范围。加强舆论引导,培育、选树和宣传来自农民工群体的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0911